高中新課綱八月上路,三年後的大學申請入學將採計高中學習歷程檔案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即將上路,教育部近日公布「高中生學習歷程作業要點」,各高中每年須固定上傳學生修課記錄、課程學習成果、多元表現等三大資訊。教育部國教署表示,初步規畫上傳期限為隔學年的十月,且高中畢業後五年才能刪除。
近來,大學申請入學書審資料的真實性受到質疑,也有家長自曝替孩子寫書審資料,還被學校選為範本。為推動招生專業化,教育部今年八月起實施「學習歷程檔案」,替代現行書審資料,學校每學年要認證學生的修課紀錄、課程學習成果等,再上傳至中央資料庫,確保學生履歷品質。
根據教育部公布的「高中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」,學生每學期末要自行上傳課程學習成果、多元表現到各校資料庫,件數由各校自定。各高中則是每學年替學生上傳修課紀錄,如成績、缺曠課等,還有至多六件學習成果、至多十件多元表現到中央資料庫。
師大附中教務主任洪逸文表示,各校配合「學習歷程檔案」新制,設有課諮教師,師大附中也有教師自願當「自主學習教師」,與學生共同討論哪些課後作品、校外表現適合上傳至中央資料庫。
作業要點要求各校成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成員包括教務處、學務處、輔導處、課諮教師、家長及學生代表等。洪逸文表示,工作小組將配合中央規定的上傳期限,規畫學生、校方的作業時程。
教育部國教署組長韓春樹則表示,中央初步規畫,各校須於隔學年的十月,上傳學生前一學年的學校歷程檔案。
根據作業要點,中央資料庫也會保管學生個人資料,直到高中畢業五年後封存,學生才可向教育部申請刪除資料。國教署表示,部分學生高中畢業後會出國遊學或打工,未必直接升學,因此教育部研擬五年期間替學生留存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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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http://udn.to/FNTW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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